高中時與K、F兩位同學交情甚好,常一起約女生聊天玩樂。K長得十分俊俏,也自命風流,予人公子哥兒的形象,頗受女生歡迎。F也該是英俊挺拔,卻鮮少誹聞。一日,班上突然有些騷動,原來是K搞大了一位女孩的肚子,且聽說對方想要拿掉。正苦於無技可施之際,同學間興起一股見義勇為的精神,於是乎大夥兒開始籌款,你一點我一滴地,竟然也湊出了幾千塊吧〈以當時的價碼來說,大約是這數字〉。問題是此時K不知何故,不想再與那位女孩碰面,所以送錢的任務,自然落在我與F的身上。
那天放學過後,我與F就前往當時藍寶石大歌廳坐落的巷弄。背著書包,穿著制服,走在昔日高雄著名的聲色場域中,雖不能算是突兀〈因為附近的戲院也是本校學生翹課觀看"好片"的所在〉,但因為肩負著為朋友兩肋插刀的神聖使命,莫名有種風蕭蕭的感覺。
我們按著指示踏上一處酒家的樓梯,稍作詢問後,就看到了坐在角落的女孩,約莫就是與我們一般十六七歲的模樣。也許是華燈初上,酒家尚未營業,記憶中女孩脂粉不濃,滾著大大的眼睛,一臉無辜的樣子。給了錢後,F說了幾句請自保重之類電視劇般的老套台詞,我們就離開了。
上大學後,我與K、F二君沒來由地就失去了聯絡,未曾再聚首。三十年後某日在台北捷運上巧遇同學H,他劈頭就告知我K已因病故去的消息。兩站後H下車,彷彿此趟特來捎信。至今我依然記得K俏皮的笑容、女孩的滾滾大眼、與彼趟模擬成人的青春紀事。
